| 省内跑长途时违法了,年审时为了处理电子眼,要专程跑到当地去一趟,不少司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明年起,在武汉违章的外地司机可以省些心了,武汉市交管局专为外地司机开通了便民措施,以后他们处理武汉的电子眼,只需要通过邮寄汇款了。
便民措施明年实施
记者昨日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外埠机动车在武汉违法被“电子警察”拍摄,当事人不需要亲自来武汉处理了,只需要通过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委托邮政部门代为处理交通违法。
对于这一新举措,不少外地车主表示欢迎。王先生是孝感人,他买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每年都会来武汉几次。他告诉记者,有一次车子年审前,他发现有几个电子眼违章记录是武汉的,他为了能顺利年审,只有专程来武汉处理。“明年就好了,我可以省些心了。”他说。
邮寄罚款需持委托书
对被“电子警察”拍摄的外埠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为:交管部门将外埠机动车的违法信息和车辆所有人的地址信息适时传送至市邮政部门,邮政部门自收到外埠车违法信息之日起在3日内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以及《授权委托书》邮寄给机动车所有人,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
交管部门透露,武汉邮政在给外地车主寄违法通知单和授权委托书时的同时,也会和当地的邮政部门取得联系,届时,外地司机只用持委托书及本人的驾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指定储蓄所邮寄汇款。
汇款寄出后,武汉市邮政部门将派出专人,到中心城区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代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手续。窗口民警将对违法行为人的驾驶证信息详细查询核对,凡记满12分、驾驶证失效、伪造、挪用他人驾驶证等不予处理。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代办人签字后到中国银行代缴网点缴纳罚款。交管部门凭缴款收据,对已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车辆违法信息“解锁”。邮政部门及时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邮寄给车辆所有人。
■ 提醒
远城区违法暂不能代理
外埠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在收到违法通知书后,除了委托邮政部门处理外,也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到武汉中心城区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但外地车辆在武汉远城区被“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信息,仍需到违法行为查获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邮政部门暂不能代为处理。
有争议的违法行为不能代理
外埠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市邮政部门不能代为处理。需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到违法行为查获地交通大队查看影像资料,确认违法事实后再接受处理。 |